商标权是企业对注册商标享有的财产权,商标官费,但要使注册商标成为一项工业产权,抢占商业先机,为企业创造现实或可得的利益,则必须通过使用。商标的使用首先是指商标直接附着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而行销于市。此外,在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为了商业目的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同样构成使用。
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所有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权利,运用得当,可使企业获益多多。对此,企业应予重视。
再次,注意谨防“撤三”风险。《商标法》*四十九条*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审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改变字体后的商标重新申请注册之后,其
与之前的注册商标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要注意对改变前后的两个商标都进行使用,防止面临“撤三”风险。
商标的字体保持稳定,不要轻易变动。字体改变后的新商标不注册仅使用,商标,商标法将不予保护。综上所述,商标权利人一定不要随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如确需改变,就要考虑重新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