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商标撤三,《**人民fa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十四条规定:“商标法*五十六条*1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商标保护,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商标,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具体来说,可以这样理解: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不能申请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判定为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同,驳回复审,这时地名商标不可注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如网红景点“洪崖洞”,是可以被注册成商标的。
?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如伦敦、威尼斯、西雅图等,这些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